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所需用人单位资格通知发布
发表时间:2023-06-14 

张江科学城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为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高水平大学毕业生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启动张江科学城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所需用人单位资格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资格申报
(重点扶持用人单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打分可加3分)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通知》附件3《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中所列“用人单位条件”;

2、注册地、税管地在张江科学城范围内;

3、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发展导向,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量子信息、类脑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能源和环境等领域;

4、2023年度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2023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该表需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填报后下载打印,主管单位请选择张江管委会);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度承担国家级或市级重大项目的批文、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材料递交:

请于2023710日(周)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需在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张东路1158号3号楼2层36或37号窗口。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表》扫描版,发送至liximeng@kcb.sh.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二.暂不符合为应届生申请落户条件
但确需要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资格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通知》附件3《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中所列“用人单位条件”第4条所列情形;
2、注册地、税管地在张江科学城范围内;
3、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发展导向,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量子信息、类脑智能、航空航天、新材料、能源和环境等领域;
4、企业具有成长性。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张江科学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用人单位资格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完税证明复印件;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材料递交:

请于2023630日(周)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需在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张东路1158号3号楼2层36或37号窗口。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liximeng@kcb.sh.gov.cn。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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